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宁政办发字[2010]96号文件规定,南京市农业资源开发局,为市农业委员会的直属行政机构,履行对全市农业资源开发立项项目的行政管理职能。其主要职责是:
⑴拟订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规划、计划;
⑵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,组织申报或确定由国家和省、市立项的农业资源开发项目,编报年度工程和投资计划;
⑶负责审定项目设计、工程概算、实施方案及项目调查,并指导项目实施,组织检查和验收;
⑷负责拟定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细则和系统目标管理办法。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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